星辰剑客 发表于 2022-12-14 17:39

宿松四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被通报

      1.宿松县许岭镇人武部原部长张良醉驾问题。2021年6月19日,张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2022年4月8日,张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2.宿松县河塌乡新页村党总支书记张国荣酒后驾驶问题。2021年6月12日,张国荣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2022年11月21日,张国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宿松中学教师尹文醉驾问题。2021年7月21日,尹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2021年9月30日,尹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三个岗位等级)。2022年1月24日,尹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宿松县道路运输管理中心职工黄志勇酒驾问题。2020年4月19日,黄志勇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于2020年9月17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1月31日,黄志勇再次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2022年11月14日,黄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撤职(降低二个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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