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为谁醉 发表于 2023-2-26 01:02

宿松检法联合化解纠纷 原被告握手言和

       2021年8月,阮某承包王某家房屋木工工程,雇请江某从事木工工作。江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案经宿松县人民法院判决,阮某应赔偿江某因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共 59759.46 元。判决生效后,阮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江某遂申请宿松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未查询到阮某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于 2022 年11 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江某遂申请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监督。
      检察机关受理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到此次事故发生前,双方当事人系共事十几年的好友,因双方之间存在一些误会,导致江某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检察机关执行监督。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案涉标的额不是很大,被执行人阮某亦积极配合执行,遂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法院,建议联合促成和解。
      经检法共同努力,近日,江某与阮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重新握手言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宿松检法联合化解纠纷 原被告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