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rou77 发表于 2023-3-22 22:09

宿松11户商家被处罚

      近日,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11户商家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宿松县陈琳粮油店,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的处罚。
      宿松县亿品购物中心,因经营霉菌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的处罚
      宿松县合家福超市凉亭店,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的处罚
      邓立刚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的处罚。
      宿松县二郎镇多乐多商店,因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并进行罚款的处罚。
       宿松县庆玲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并进行罚款的处罚。
       宿松县二郎镇慧珍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并进行罚款的处罚。
       宿松县娃娃乐二郎第五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并进行罚款的处罚。
       宿松县陈汉乡0908便利店经营超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没收并进行罚款的处罚。
       宿松县陈汉乡水兰商店经营超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没收没收并进行罚款的处罚。
       宿松县胖子超市销售超保质期食品,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五)项的规定给与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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