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洪定波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日,在安庆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专案组打掉洪定波等人犯罪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刑事拘留。为全面彻查以洪定波为首的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深挖余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公安机关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洪定波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所举报的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后将根据相关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曾参与过该团伙违法犯罪的相关嫌疑人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畏罪潜逃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缉捕归案。凡是窝藏、包庇相关犯罪嫌疑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及提供其他帮助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19909668616(陈警官) 15855635828(程警官) 举报地址:安庆市公安局扫黑办(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10号) 邮政编码:246000 邮 箱:1145958364@qq.com安庆市公安局扫黑办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百份以上不盖章)洪定波,1973年12月24日出生,宿松县人,2023年3月30日被刑事拘留。洪向东,1967年1月29日出生,宿松县人,2023年3月30日被刑事拘留。郑劲松,1975年12月3日出生,宿松县人,2023年3月30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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