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ni 发表于 2023-4-27 23:11

宿松城管局回应:城管向阳河桥头打人事件

      4月27日,有网民在抖音上发布一段视频,视频中配有“向阳河桥头城管打人”的背景音和文字。县城管局看到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经查,宿松路向阳河桥头流动商贩徐某长期占用城市道路售卖猪肉,执法人员每天都要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效果甚微。2023年4月27日8时57分,执法人员巡查至宿松路向阳河桥头,再次发现徐某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决定对其经营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徐某上前阻拦,用手按住被暂扣物品,口中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为防止发生冲突,保障双方安全,执法人员将其抱住,徐某激烈反抗,不慎滑倒致使双方同时倒地,整个过程未出现打架行为。09时01分徐某的外甥吴某到达现场,情绪激动,执法人员向其说明情况,吴某根本不听执法人员解释,一直用手指逐个戳着在场执法人员并大声辱骂,直到公安民警到达现场。      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一旦发现执法人员有不文明执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

宿松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4月27日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23-4-28 06:52

文明执法的重要性!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3-4-28 19:40

向阳河附近街道已属于城乡结合部;长期以来,有几家卖肉的商户一直在此卖肉;因这些商户肉价比城里的肉价稍微便宜,所以,生意比较好。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这个“流动商户”来此共享肉市繁荣。
    正是因为“叫花子”见不得“要饭”的,老商户向城管举报这个新来的卖肉人,而由城管驱赶其人;可见,阴谋披上“法规”的外衣,那就正当了。
    就这个“流动商户”影响交通、市容的实际情况、是不是有别于、严重于其他老商户,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如果二者相同或基本相同,那就可以容许其存在;否则,那就有失公平;如果确实比其他商户严重,那当然应当取缔。
   当然,这个“严重”的尺度,那就是相对概念,而且,其认定权就在城管嘴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宿松城管局回应:城管向阳河桥头打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