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思 发表于 2023-5-25 23:23

宿松2村民因非法捕捞被罚

      近日,石某、沈某霞在宿松县泊湖大山咀附近水域用丝网实施捕鱼,其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之规定,依法没收渔获物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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