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3-5-27 07:43

“你说了算”?

         记得不久前,有篇稿子称:为改善营商环境,广泛征求经营者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并称:“你说了算”。
      如今有报道,有一家物流企业,正值我县雨季,在其使用面积上搭建防雨棚,可能是因为向城管申请未被批准、或者是其未批先建,城管老爷们责令拆除。
      我想,作为物流企业,为保障货物不被雨淋,搭建防雨棚合情合理,也正是符合那个“衙门”征求改善营商环境的公示承诺:“你说了算”。
      但是,或许因各个衙门各自为政;或许,因城管历来高高在上的威风;或许,有人为今后征收省点赔偿费,等等,所以一律禁止搭建临时摊棚,却无视企业的合理需求。
      曾经,县老板为招商引资、”养鸡下蛋”,四处奔走,招老板们来宿松投资办厂;如果他们看到宿松如此不顾企业生死,我想,他们断然不会“自投罗网”。
      官员们常说: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急企业之急”,在针对这件事情上,所谓“你说了算”,我想:这是不是食言了?
      如果是当事人未批先建,那仅仅是一个程序问题,而非实质问题;给与释明补办,恰恰就显示执政为民的初衷·····。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3-5-28 21:10

据说,曾经老二中对面那些商铺,是原房主拒绝开发商“征收”,根据县政府统一的规划图纸而自行改建的;而此,显然就是体现出国务院关于老城改造的基本原则。
    其中,该事件既体现了《宪法》“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世界各国 宪法都有的主旨,并且也体现出根据这一主旨衍生的权利:“我的财产我做主”;当然,这一“做主”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行政规定的框架下来实施。
   针对目前物流老板搭建的防雨棚被拆除事件的当事人而言,显然,该货场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目前是属于该当事人所有;而其为了避免货物被雨淋、也是为了企业长期生存发展,搭建防雨棚势在必行、也合情合理;而此,也是《宪法》第十三条衍生的权利所定;而目前国务院关于老城改造的指导性意见,同样也是基于这一推理:“居民为主”、“谁受益、谁出资”。
    看来,“权利”的傲慢,无视了宪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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