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瓶车违规载人之我见
由于出租三、四轮电瓶车的方便、灵活性、价格的低廉性(相比出租车而言),确实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方便,但这些车辆的安全性、驾驶人对交通规则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加上这些人年纪偏大,所以,这些车辆的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对其予以整治,就显得十分必要。对此,我的建议是:有两个方案:
一,全面取缔三,四轮电瓶车载人;一经发现载人,对其车辆予以暂扣、罚款;如其三次违规载人,则对车辆予以没收。
二,设定一个过渡期,容许经过:
1,经考试获得“L”证的人员;
2,经检验获得基本载人的车辆,运营。
3,已三次违反交通规则的运营车辆则取消其运营资格,并予以罚款。
在此过渡时期,对出租车加强管理;特别是对拒载、漫天要价的出租车予以重罚,使出租车规范运营,以获得人们对出租车的信赖而使人们选择出租车出行;在适当的时期,取缔电瓶车载人。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
1,对敷衍塞责、睁只眼闭只眼的管理人员,予以警告、记过、停职直至开除的处分;并号召人们对渎职人员进行举报。
2,对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的人员予以奖励,以体现赏罚分明。
总之,政策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而不是泛泛而谈;如此,对这一老生常谈的顽疾,则将除也。
曾经在那个时代,谎话、假话、套话成风,因而使国家、人民吃尽了苦头;若不是人生的自然法则、若不是邓公的“拨乱反正”,肯定没有如今的光景;然而,曾经的痼疾,曾经的“八股风”,是乎又死灰复燃;据此,领导人应当高度注意,而不是仅乐见那些歌舞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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