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破烂不堪 怎样才能改造?
宿松县原棉织厂职工宿舍坐落在民西社区北关巷,宿舍是1988年用空心预制板建成的三层楼房,近3000平方左右,住户40余家,该房屋快40年了,外观破烂不堪。影响市容市貌和当前文明创建城市及不入眼不说,室内更是经常掉泥掉土,每逢起风发暴恶劣天气,外面下大雨室内下小雨不说,墙壁内流水。 这里住房的都是老人和小孩,而且都是贫民。 县委、政府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提高人居环境,相信县委和政府不会非要等到这里危房出现倒塌,而发生伤亡的安全事故才来解决问题。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县委政府能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希望各级领导实地考察,为这里的危房改造作出合理的安排。同时,衷心希望县委政府能为这里的贫民伸出援助之手,为老百姓解决住房安全的问题。支持当事人要求改造老旧房屋的诉求,但是,有关部门却对此紧握审批权就是不给准许;原因估计是:
一旦准许人们改造了自己的老旧房屋,那开发商的新房就难卖了。
如此就出现了两套标准:
准许开发商建高层房屋,却 禁止或限制百姓改造自己的旧房;据此,人们要问:
这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或许,政府称:
当事人的改造不符合政府的长远规划,那请问:那个“长远规划”究竟是如何规划的?而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国务院的政策,当事人是不是可以根据“长远规划”的具体图纸,自行改造呢?
显然,这个“长远规划”只不过是禁止当事人改造老旧房屋的托词而已。
而所谓“执政为民”,其实就是执政为钱的真实意图:那些开发商与政府的“爱情”结晶、那些高楼大厦,何以变现,就成为政府“赶鸭子上架”的绝妙策约了。
就民生而言,“衣食住行”显然就是头等大事,因此,作为“人民政府”,应当遵循为人民的宗旨,而不是仅仅考虑虚幻的繁荣、眼前的“政绩”。 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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