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交警向电动车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说“不”
10月份以来,宿松交警为切实消除电动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严查电动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以及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整治中,执勤交警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的方式,突出早晚时段的查纠。对发现的电动三轮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一律进行现场纠正,向驾驶人和乘坐人进行安全教育,并现场组织观看交通事故展板和交通事故警示片。 在查纠现场,执勤交警利用巡逻车装载电视机和交通事故展板到查纠点,设置临时宣传阵地。执勤交警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宣讲该类车安全性能低、无保险、无安全防护装置等缺陷,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导致赔偿难、损失多、危害大的道理。针对个别老年人不配合交警查纠的现象,执勤交警及时通过联动机制与当事人的亲属和村委会联系,协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多数群众在接受警示教育后,意识到电动三轮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存在的隐患和严重后果,表示下不为例,引以为戒。 到目前为止,执法交警共查纠电动三、四轮车和农用车载人450余起,教育处罚110人次。现在电瓶车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已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对农村那些事实上的孤老人群;而此文所谈到的禁止三轮电瓶车载人(不涉及到农用车载人)、交警如何纠察、处罚,根据我的观察,几乎没有一个受处罚人会在意交警那些善意:只要离开交警的视线,一切如故。
所以,与其作那些并不真正起到作用的执法,不如引导三轮电瓶车驾驶人如何提高驾驶技能、领悟交通规则;具体方法是:
以乡、镇、村 为主体,以交警为教员,定期或不定期举行驾驶、交通规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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