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s Archiver
论坛
›
放眼宿松
› 宿松一男子在长江支流使用海竿垂钓被处罚
情深缘浅
发表于 2023-12-19 23:44
宿松一男子在长江支流使用海竿垂钓被处罚
近期,韦某在宿松县复兴镇同马大堤34号碑附近长江支流水域使用两根海竿以垂钓的方式进行捕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依法对韦某处以罚款6000元的处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宿松一男子在长江支流使用海竿垂钓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