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交警向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说“不”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自2024年1月初开始,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将集中警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整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查纠电动三、四轮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载人载物、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纠正违法行为不放行,不消除安全隐患不放行。同时开展电动车“亮尾行动”行动,通过粘贴放光标识等措施,提高夜间可见度。 整治期间将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提高群众遵守交规、文明出行意识和驾驶技能。并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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