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ni 发表于 2024-4-5 23:32

城管回应:居民区堆放易燃杂物,可有单位监管?

      宿松百姓论坛网友:您好!   
      您于2024年4月4日在宿松百姓论坛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安丰商城与民生中央城之间一废品回收站在室外堆放杂物,影响市容”的问题 ,执法人员于4月5日上午到现场处置,找到该回收站负责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了错误,立刻进行清理,预计4月5日下午将占道杂物清理完毕。后期执法人员将会不定期巡查、监管,以后如有类似的违规现象,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以上是我局对留言反映问题的回复,如果对回复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0556-7821120),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宿松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4月5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城管回应:居民区堆放易燃杂物,可有单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