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红尘 发表于 2024-6-20 22:32

宿松一企业生产不合格建设用砂被罚

      近日,宿松县市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安徽洋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建设用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宿松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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