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市监局:“中燃”公司是不是该作出释明了?
众所周知,如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管理权限、监督范围更大了,而针对本人提出的:
1、该局审批 “中燃公司” 更换的输气管子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法规依据为何?
2、关于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规定的收取“户头费”的作法,是否合理,政策、法规依据为何?
请市监局对此作出释明;而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是不是应当向广大用户出示该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文件,以证明其收费行为合法。
如今,众所周知,改革浪潮已进入深水区,曾经的许多不合理、不合时宜的行政许可,已经废除了很多;而此,充分显示出 “法治” 在人们的日常活动、国家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管理中得到了深得民心拥护,但是,针对 “户头费” 这一明显不合理、不公平的老顽疾,国家管理机关为什么还听之任之,熟视无睹?而共和国庄严神圣的监督机关:检察院,为什么不据此提起公益诉讼?
人们常说:“依法执政”、“为民执政”,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将改革进行到底,将 “法治” 认真落实到底,而不是让那些至今仍然侵害百姓利益、明显有失公平原则的行政许可、霸王条款,成为 “被遗忘的角落”;更希望人们不要再忍气吞声,继续昔日的 “万马齐喑”,而要勇于表达自己的意志、呼声吧!
据统计,针对曾经的行政法规,据说有关部门列有270项“负面清单”,而目前只剩下约27项;其中,可能包括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户头费”。我想,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户头费”最终也会寿终就寝。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4-10-6 19:26
据统计,针对曾经的行政法规,据说有关部门列有270项“负面清单”,而目前只剩下约27项;其中,可能包括这 ...
显然,时至今日,市监局、中燃公司没有对人们的关切、疑问作出任何回应,因此,人们有理由认为:这一“沉默”,显然属于渎职与傲慢;而此,针对“法治”与“公平”,显然是极大的嘲讽;难道这就是“新时代的社会主义”?
再次请求市监局、中燃公司依法对中燃公司的“户头费”、管道更换费作出释明,而不要继续装聋作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