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遇“鬼秤” 执法人员调查是“乌龙”
国庆节期间,穆先生在一超市购买猪肉,回家后发现猪肉斤两不足,于是拨打电话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核查情况。接到投诉后,汇口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相关计量器具开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超市的计量器具铅封完好、检验合格,工作人员取出砝码称量,重量也是分毫不差。于是工作人员进一步向销售员了解情况。原来,该超市售卖的猪肉单价为12.98元/斤,柜台上也标明了价格,穆先生在购买时向销售员询问价格,因国庆期间生意火爆,销售员匆忙回答道:一斤12元。穆先生买了2斤猪肉,回家后根据消费金额和12元/斤的价格计算重量,发现不足2斤,于是拨打电话投诉。真相大白后,穆先生才发现是自己疏忽了,没有仔细检查购物小票上的重量信息,销售员也承认自己粗心,没有说明清楚商品价格。就这样,一场误会被化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