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4-11-7 22:57

去试一试

近日, 网上公布了有巡视组去宿松检察院巡视,就我之前与该院进行了多次举报犬子与前妻张某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一案之事,却被该院以“没有发现张某有虚假诉讼行为;也没有发现承办法官万某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之词予以拒绝受理。针对我已经掌握的、足以推翻原审裁判的、现有的法律证据,我一直心有不甘而耿耿于怀,因此,想借此机会,去试一试,向他们反映本案那些明显的错误,看能不能引起巡视组的重视。
   曾经,我去过北京,北京方面和宿松地方都有人答复:
   “回本地解决,因为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总体精神:属地管理、就地解决”;而针对当事人来说,《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三部曲”:
   “提出信访”、“申请复查”、“申请复核”,就是赋予信访人在穷尽司法救助程序后,依法维权的唯一途径。其中两个关键环节:
    提出信访时,可以请求举行听证;其次,在当事人申请复核时,可以再次申请举行听证。
    可惜的是:在我向安庆中院依法申请复查时,安庆中院玩起了“打排球”的“游戏”,将复查推向原审法院;而宿松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则更是令人疑窦丛生;现在,伟大的巡视组来到该院,显然又给了我一次反映问题的机会;是不是有效果,还是去试一试吧!总比不去的好;因为:“属地管理、就地解决”的规定,是习近平主席主导而颁布的“最高指示”;看他们究竟如何对待这一“最高指示”吧。
   百姓维权,要依法,那法官裁判,难道就不依法了吗?希望巡视组珍惜“巡视”这一崇高而又威严的名号···。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4-11-12 15:35

据悉,有人(当然是能够说得上话的公权人)说:“他们就是法盲”,据此,联想到曾经那个副检察长自嘲地评价我这个初学法律的人说:
“看来,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得赢你”的话,我完全同意这个官员说的实话,据此,我产生了一个疑问:
一个具有公权的法律人、检察官被人评价为“法盲”,这说明了什么呢?我们的国家机器怎么了?习近平主席写在法院、检察院墙上的期许的经典话语,究竟是不是真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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