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一居民丢弃烟头引发火灾被拘留
11月29日下午2点左右,玉龙社区官塘长山旁的田地及山林突然起火。松兹派出所民辅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与社区森林防火员一起将大火扑灭。火情控制后,民警对该起火情进行调查,发现下午1点左右,玉龙社区居民刘某在田间干活,歇息时抽烟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可燃物旁边引发火灾。
随后,民警对刘某展开询问,刘某承认了自己随手扔弃烟头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 12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宿松县公安局决定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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