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社保 任重道远
社保法和最高法规定任何单位欠缴社保不受年限限定,应足额补交 由此产生的罚款滞纳金利息由单位负责。我是2012年6月入职,今年9月3日去查社保,发现单位自2015年才开始为本人缴纳保险,期间单位少交了三年。
9月5日下午,早早去社保局跟人聊此事都说补交没问题,上班去四楼办公室,某领导说:1、你去单位问法人 为什么这三年没交社保。2、要工资报表。3、单位不愿补交就没有办法。 工作时间有据可查,单位漏缴3年不愿补缴就没办法,如此说法,普通百姓的社会保障究竟在哪里?百姓社保,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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