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红尘 发表于 2024-12-28 21:16

宿松一商家销售无标签预包装的食品被罚

      12月27日,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宿松县志立日用品商店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非法财物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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