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灿的花儿 发表于 2025-2-20 00:43

宿松拟吊销嘉丰塑料等19家企业营业执照

宿松县嘉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及宿松县收成好生态家庭农场等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局于2025年2月1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通过登记地址和电话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及处罚告知书文号联系人:余炎义   联系电话:0556-7911130联系地址:宿松县千岭乡向阳街与向坪路交口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19日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5-2-20 19:37

因市场经济大潮的洗涤,必然会有企业死,但却有更多的企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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