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的公告
根据 《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 〔2025〕37号)规定,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辖区企业2025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示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企业2023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符合《办法》第六条 安徽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自愿申报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安徽省 A、AA、AAA级“守重”企业。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分为 A、AA、AAA三个层级,公示期为两年。公示实行逐级申报、分级公示、动态管理。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等级的“守重”企业。申报安徽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应当符合《办法》第七条。申报安徽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经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为安徽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满一个会计年度;2.在全市同行业中规模较大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3.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申报安徽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经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为安徽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满一个会计年度;2.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3.省政府重点扶持新兴产业的企业。符合《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越级申报安徽省AA级、AAA级“守重”企业的,在上报时须提供市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市同行业中规模较大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相关材料说明,或者县级以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新兴产业的企业”相关材料说明(提供的材料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2023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由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书面材料。二、申报时间和途径自愿申报的企业,应于2025年4月1日至5月31日登陆“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61.190.8.249:88/)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除填报和上传《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上传《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址:https://credit.ah.gov.cn/wfwg/index.html)。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场监管局 唐皖芬 7821258 孚玉市场监管所 郑佳彬 7821855 皖西南市场监管所 陈要勇 7821667 经开区市场监管所 石益波 7778019 佐坝市场监管所 戴继承 7778799 长铺市场监管所 何遵明 7661253 千岭市场监管所 项 伟 7911130 许岭市场监管所 朱良星 7961385 凉亭市场监管所 石 俊 7761256 洲头市场监管所 黄世军 7778079 复兴市场监管所 唐一鸣 7551286 汇口市场监管所 王 琼 7778969 二郎市场监管所 王 兵 7821258 隘口市场监管所 吴其林 7821258 下仓市场监管所 胡树兵 78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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