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的酸楚 发表于 2025-4-15 21:49

宿松法院多方努力 妥善化解一起扶养费纠纷案件

      小玉与小辉系夫妻关系。小玉因患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辉支付医疗费及生活费。但小辉长期在外务工,经济压力较大,加之其母亲去年刚经历大手术,家庭负担沉重。此外,小辉对小玉的精神类疾病缺乏正确认知,认为其可以自理生活,遂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矛盾较为突出,执行工作面临困难。
      为妥善化解纠纷,宿松法院执行干警深入双方户籍地,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进行多次走访,随后执行干警向小辉详细讲解民法典关于夫妻扶养义务的规定,明确其法律义务;同时强化情感疏导,帮助小辉正确认识小玉的病情,消除误解,增强家庭责任感。
       在法院和基层组织的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小玉主动放弃主张部分权利,小辉则表态多方筹款,先行支付小玉的治疗费用。
      最后,在多方的努力下,小玉及时获得了救助资金,小辉家庭的经济压力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案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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