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缘浅 发表于 2025-4-16 21:40

宿松拟吊销爱嘉服饰等70家企业营业执照

    宿松县爱嘉服饰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本局于2025年4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通过登记地址(经营场所)和电话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见附件。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石博文联系电话:0556-7814723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黎河东街工商路7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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