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骂人“傻逼” 被判公开道歉
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采购定制筹码币,并且明确筹码币上的印花及内容,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货款。但收到筹码币后发现,筹码币图案出现错印情况。随后原告通过微信与被告协商修改事宜,被告在微信中用“滚远点”“傻逼一样”等词肆意辱骂原告,原告认为被告态度恶劣,于是在宿松法院提请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在微信朋友圈公开道歉。
宿松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原、被告曾系买卖合同关系,理应友好沟通协商,但被告通过“滚远点”“傻逼一样”等侮辱性词语辱骂原告,内容不文明,明显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宿松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道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网络非法外之地,人格尊严不容侵犯。在遭遇网络辱骂等人身攻击时,公民应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可依法诉请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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