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是“挡箭牌”!17岁少年跨省盗窃十余万元获刑
不少未成年人误以为“年纪小、犯法不用担责”,心存侥幸,肆意触碰法律红线。近期,宿松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跨省流窜盗窃案。17岁的小文伙同他人跨多地盗窃,涉案价值12万余元,用青春代价敲响法治警钟。 17岁的小文初中辍学后,长期混迹社会、结交闲散人员,沾染盗窃、打架斗殴等恶习,曾多次因违法被行政处罚。因其屡次违法时未满十六周岁,处罚均未执行。 一次次违法后未受到实质性惩戒,让小文彻底陷入“未成年人违法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法律误区,逐渐漠视法律法规,法治底线彻底失守,侥幸心理愈发严重,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某日,小文伙同6名未满16周岁少年,深夜驾驶租赁的商务车从江西省樟树市出发,跨省流窜至宿松、太湖、望江等地,采用技术开锁手段,连续对数十辆轿车实施盗窃,涉案总价值达12万余元。庆幸的是,作案中,团伙曾盗得100克金条,因惧怕后果严重主动放回,避免了被害人巨额损失。案发后,众人将赃物销赃分款,全部用于吃喝玩乐挥霍。宿松检察院以小文犯盗窃罪提起公诉,最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其余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 检察官提醒:年龄从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切勿轻信错误言论、心存侥幸心理,妄想不劳而获,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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