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 发表于 2026-6-17 21:11

注意!宿松交警严查学生违法骑车!

https://v.qq.com/x/page/q3529qtpbwi.html      中、高考已顺利结束,暑期临近,学生外出游玩、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频次显著增加,出行安全风险随之上升。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假期出行安全,严防涉学生交通事故发生,宿松公安交警向全体学生、家长发布如下安全提示:
      一、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主动提醒、监督孩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家长绝对不能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近年来我县已发生多起学生假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惨痛,广大家长务必引以为戒。
      二、未满16周岁的学生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已满16周岁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年龄的学生,若驾驶技术生疏,请勿在公路上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载人,确保自身及他人出行安全。
      三、当前仍有少数家长对孩子的出行安全监管缺位,放任未满16周岁甚至小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默许孩子违规改装电动摩托车、拆除限速装置“飙车”,此类行为隐患极大。还有部分学生驾驶电动车辆时存在超速、超员、曲线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危险行为,极易引发恶性事故,请家长务必及时提醒、纠正。
      四、居住在公路沿线的学生,严禁在道路周边嬉戏打闹、玩滑板、骑独轮车,横穿马路时要遵守信号灯、走斑马线,车辆临近时切勿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折返。
      五、乘坐车辆出行时要遵守乘车规范,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得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下车时先观察周边车流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开门通行。
      六、暑假期间,宿松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学生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为的查纠力度,对查获的违法驾驶行为,一律依法暂扣车辆,通知家长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并同步通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
      请广大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始终对法律、对生命怀有敬畏之心,切实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守护自身出行安全,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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