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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删除“宿松衙门八字开 有理没钱莫进来”帖子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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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我在论坛曝光的“宿松衙门八字开 有理没钱莫进来
http://www.susong.m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30&fromuid=6"
的一文,
县法院已经派当事人去我家办理此事,当事执行法官已经承认错误,并保证在今年的6月份把我家的案件执行到位,基于此,我恳请管理将我发的帖子删除,给人一个改过的机会。
     在此非常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舆论的监督和支持。


发表于 2011-3-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曝光不是要挟什么单位或人的工具,事件解决了固然很好,写个事件解决的帖子是好办法,为什么要删帖呢?替楼主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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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删帖吧?知错即改,也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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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解决了,是件好事,这帖子不需要删了。。。删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论坛管理团队有很严格的管理制度。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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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解决了就好、帖子不要删除、期待最后的结果!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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