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20|回复: 7

[随笔杂文] 州官与百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30 12: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观安徽公共频道新闻,言五、六耍猴人在沈阳耍猴讨生,有驯养证,被相关部门以非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适法,遭拘罚。彼人群来自河南新乡中国耍猴之乡,猴戏被国家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怎样适用,某一头雾水!当然,人是由猴子变的,达氏如是说!祖宗怎么能耍?谁人西游?大圣定忿!某属猴,何不耍猪?不敢苟同。
       又观一视频,山西某地面馆,面里放了罂粟壳,遭人举报,食客同拘,呼冤不成。理由是误食也是吸毒!某又一头雾水!
       呜呼!人生在世,当时时小心,处处谨慎!如遇此霉头,有口莫辩,晚节不保!大家常说的盐钵生蛆,落树叶打破头,大概就是此意。
      阿迷驮佛!如来保佑!出门在外,当翻黄历!






发表于 2014-9-30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30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虽短很有内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18: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哦也也也!有些事情费疑猜,思来想去不明白。生存是个连锁链,一边鼓励一边逮!谢二兄顶!节日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能州官放火,百姓能不能点灯它说的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 1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3W先生顶!州官把火,民以何生?敬大礼!重阳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5 08: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所谓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9: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斯是诚然!谢先生跟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11-29 08:42 , Processed in 0.02744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