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纪委官方网站11日10日发布通报:该市纪委对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梁建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梁建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且情节严重;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参与、教唆隐瞒、伪造案情,伪造证据且情节严重;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且情节严重。 通报称:梁建生身为党员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带头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法纪观念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梁建生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此前,对梁建生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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