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创建省级文明城镇,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2016年1月15日零时起,在城区龙井北路等15处路口、路段启用新增道路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标志标线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实施非现场处罚。 一、路口电子监控点位: 龙井北路与华阳路信号灯路口 龙井北路与太白路信号灯路口 龙湖北路与小孤山路信号灯路口 黄湖路与龙湖北路信号灯路口 二、路段违法停车抓拍点位 宿松路交警大队门口路段 人民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路段 孚玉路与龙门路交叉口路段 龙门北路山水怡然大酒店门口路段 105国道与龙山路交叉口路段 太白路新政府门口路段 宿松路与联合路交叉口路段 富康路口前200米路段 人民路与龙湖路交叉口路段 人民路民政局门口路段 人民路工行门口路段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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