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上午11时许,县公安局河塌派出所接到群众叶某口头报警称,其刚在河塌乡农商银行办理业务时,手机遗失在柜台上,请公安机关帮忙寻找。 接警后,河塌所民警立即赶到河塌乡农商银行,调取张某旺在营业厅取钱时的视频监控。经过仔细比对,发现张某旺在大厅办理业务时,将手机放在大厅柜台上,办完业务后离开时,张某旺匆忙离去,没有将手机拿走,随后被其身后一位办理业务的人拿走。
查清情况后,民警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获知该人的联系电话,最终找到该人并将手机归还张某旺。张某旺见到失而复得的手机,一再地向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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