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 据悉,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将普通版证书和全国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的职业,其证书在发证机关(印)处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印“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 此外,我省将启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证书管理系统”),在各级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不变的前提下,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申报、发放、打印实行全流程管理。证书打印权限放在省中心、各市及省直管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省中心建立省级数据中心,统一管理全省证书打印工作。 省、市中心会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的获证人员个人信息导入证书管理系统,通过证书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包含证书印制、逐级发放、打印机构及获证人员个人信息(可含照片)的二维码,进行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打印。今后,条件具备时可通过更换打印设备直接打印电子照片,用电子印章取代发证机关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油印印鉴,照片左下角处不再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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