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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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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2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教育培训、行为规范与考核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未来,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将可能被取消执法资格。
“临时工”没有执法资格
  ◎未来在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才有资格上岗执法。而行政执法资格证必须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
  ◎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必须满足“属编制内在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等条件。 “临时工”没有资格申请参加考试,自然也没有资格领证上岗执法。
一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3年至少参加1次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参加1次本机关或上级行政执法机关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技能、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学习的时间、成绩,纳入其年度考核内容。
粗暴执法将被暂扣执法证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应主动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着制服。没统一行政执法制服的,着装应整洁、庄重。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应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保守知悉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通过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同时,我省还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
  ◎有涂改行政执法证,或将行政执法证转借他人、非履行职务时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在娱乐场所消费,或将行政执法制式服装转借他人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使用粗俗、歧视、侮辱、威胁性语言的将可能被暂扣行政执法证。有滥用行政执法职权、利用行政执法职权谋私、殴打、辱骂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恶劣影响等行为的,还可能被取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注销行政执法证。
有意见来反映
  即日起至4月8日,市民可登录安徽政府法制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方式发表意见。邮寄地址:合肥市长江路221号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邮政编码:230001),电子邮件地址:sfzbxzf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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