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也是严重违纪’。此次吴达君算栽了大跟头啦!真没想到他会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近日在谈到该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吴达君对应聘者“爆粗口”被严肃处理时,福建省泉州市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高标准和纪律底线,对我们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容不得一丁点儿给党的形象抹黑的行为。” 2015年6月,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在“大泉州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2名工作人员。12月,吕某(女,某院校大三学生)通过网络投递应聘简历。12月21日中午,市文化艺术中心人员联系吕某面试事宜,双方约定当日晚上19时在市文化艺术中心进行面试。下午16时至17时30分下班前,市文化艺术中心工作人员和时任主任吴达君多次拨打吕某电话,均未能取得联系。18时左右,吴达君出于个人情绪,用自己手机向吕某连续发送了10条侮辱信息。当晚,吕某通过新浪微博将吴达君发给其的短信内容发布在网络上,被网友大量转发、评论,并被多家媒体广泛转载。“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吴达君对应聘者爆粗口”的舆情在网络上快速发酵,造成恶劣影响。 泉州市纪委宣传部迅速发现相关舆情,上报主要领导。“如此辱骂他人,就是违反群众纪律,当严肃查处!” 该市纪委领导当即要求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迅速介入调查处理,并指派第四纪检监察室介入协助调查。 经查,吴达君并不认识吕某、也无个人恩怨,出于个人情绪对吕某连续发送了10条侮辱信息。吴达君对此辩解:之前中心曾聘任一名财务人员涉嫌盗窃他本人及单位财物。电话联系时隐约觉得吕某声音与那位财务人员相似,临面试又怎么都联系不上吕某,吴达君一时间怀疑吕某是那位财务人员的同伙,气不打一处来,无法控制情绪爆了粗口。吕某称因为18时30分才下班,所以约当晚19时去面试,没料到因为自己正打工没法接电话,就收到数条内容不堪的短信,既无法忍受欺辱,也万万没想到公职人员会说出这样的话。 吴达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且情节严重。日前,中共泉州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给予吴达君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七项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予吴达君撤职处分。 面对处分决定书,吴达君悔恨道:“本人接受组织上的处理,再次诚恳地向吕某道歉,争取她的谅解,尽量消除影响。我一定从中深刻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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