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重庆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重庆市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情况汇报。 在这次会议上,重庆市将打击“苍蝇式腐败”作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孙政才在会议上强调,重庆市委常委同志要发挥好表率作用,敢抓敢管敢担当,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突出基层一线干部作风建设,把“苍蝇式腐败”纳入严查重点,在落细落小上下功夫,下决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自2012年11月20日,孙政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以来,如今已有三年零八个月。三年多里,反腐倡廉一直是其治渝的关键词。 十八大后,“大老虎”纷纷落马,如何扫除群众身边的腐败,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成为每一个主政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治渝三年多时间里,孙政才曾多次对“拍苍蝇”进行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中央巡视组点名批评 重庆“苍蝇”式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重庆“苍蝇式”腐败问题,曾被中央巡视组点名批评,成为重庆市专项整改的重点。 2013年9月25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向重庆市反馈巡视情况,时任中央第五巡视组组长徐光春代表巡视组作反馈。 他向重庆市委通报时,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便是:重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对一把手管理监督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信念动摇、思想滑坡、道德失范,国有企业存在腐败隐患,“苍蝇”式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徐光春提出,重庆市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孙政才随即表态,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反躬自省,深入思考,联系自己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并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一并整改落实,确保尽快取得成效。 孙政才多次部署“拍苍蝇” 严查“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脱贫攻坚、惠农等方面腐败问题 孙政才履新重庆后,曾屡次强调,“不断以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并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做出部署。 2012年12月25日,履新重庆一个月后,重庆市委召开四届二次全会,孙政才作了报告。 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大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013年2月1日,重庆市纪委召开四届三次全会,孙政才作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讲话。对于从严治党,第一点他就讲到,要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反腐败的突出位置。坚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贪污腐败行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今年2月1日,孙政才则带队专门到基层检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在石柱县龙沙镇大沙社区,孙政才指出,基层干部直接服务群众,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危害极大,要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脱贫攻坚、惠农等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作为重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松南也多次对“拍苍蝇”撂狠话。 徐松南曾就基层腐败原因分析道,“过去,少数地方在监督执纪实践中,习惯于抓大放小,对反映的基层干部问题,往往因为层级低、涉案金额小,就放松了纪律的尺子,放宽了纪律的底线,结果养痈遗患,以致‘群蝇成虎’。” 2014年9月,徐松南在《重庆日报》撰文《善作善成履行监督责任》时提出:重庆市纪委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孙政才“拍苍蝇”成绩单 2015年查处处级干部148人 十八大后,孙政才打击群众身边腐败,“拍苍蝇”战绩不菲。 7月22日,据重庆市纪委通报,今年重庆市第一轮巡视中发现突出问题共286个,涉及164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其中立案审查37人。 而据今年1月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显示,2015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7453人,提起公诉32453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873人,对刑事和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24件,审查办理控告申诉7735件。 其中,查处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148人,涉案100万元以上的98人。 在中纪委网站看到,重庆市纪委每月都会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今年以来,至少通报了2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其中多人涉案。 这些腐败案件,多牵扯到“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脱贫攻坚、惠农等多个方面,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 重庆市纪委在今年1月18日,一次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曾指出,要强化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增强纪律威慑力,让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孙政才“拍苍蝇”策略 既打“小官巨腐”,也查克扣村民慰问金的小组长 根据重庆市纪委通报显示,孙政才打下的“苍蝇”中,有“小官巨贪”的典型,有的刚出手就被拿下。 据媒体报道,重庆荣昌县盘龙镇龙王村原村委会主任唐某,在2013年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以个人名义申领龙王村普渡寺小学集体建设用地1534平方米的复垦补偿费69030元,不缴入村集体账户,并将其中的4万元,以个人名义借给一私人老板。 后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后,69030元复垦费被追回,唐某受到党纪等处分。 据该县纪委书记童飞说:“村干部的贪腐行为虽然额度不大,但由于其损害的多是农民的利益,在群众中造成的危害极大。” 2015年6月,担任重庆丰都县三建乡蔡森坝村2组组长的熊国周按照村委会的要求,将本组21户建卡贫困户2015年春节慰问金共计2225元领回代发过程中,克扣熊某等8户贫困户春节慰问金共计650元。 随后,县纪委介入调查,熊国周将克扣的资金如数退还给了贫困户。2016年2月,丰都县纪委给予熊国周党内警告处分。丰都县三建乡党委责令其辞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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