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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楼市管理措施 卖号头加价销售将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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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合肥市将对市、县范围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代理销售)等开发经营行为。发布虚假广告、捂盘惜售、捆绑车位、卖号头加价销售等行为将被严查。

  开发商及中介 如有这些行为将被严查

  对开发商和中介不正当经营行为及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严查,是合肥市今年以来首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就要注意小心了。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未按规定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中介,此次打击的不正当经营行为都是今年以来合肥房地产市场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尤其是发布虚假广告、捂盘惜售、捆绑车位、卖号头加价销售等。

       房产局 将派出3个检查组集中检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开发和代理销售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处理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还会派出3个检查组,自即日起集中对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投诉集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1、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3、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5、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在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正当经营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市民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0551-62674029,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管理处:0551-6261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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