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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举办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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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1月9日举办第二期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紧紧围绕公安民警现场执法环节,紧密结合执法实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战实用实效,选取若干最常见、最容易出问题的情形,精准剖析、明确规范,进一步完善执法细则、处置流程,通过直观演示、示范指导,为基层一线民警提供更加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切实把执法为民理念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

    这是公安部继2016年7月26日举办第一期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后,再次通过视频演示对全国百万公安民警进行集中培训。首期视频演示培训在公安机关内部和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抓下去。公安部再次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就是在第一期的基础上,紧扣现场公开执法这一关键环节,聚焦基层一线需要重点防范的执法风险,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言行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在深化规范上做文章、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着力形成细化实化的规范流程,并切实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

    公安部高度重视此次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的组织筹备工作。部领导全程参与、直接指导视频演示片的制作,广泛进行调研,多方听取意见,仔细审看完善样片,重庆、山东济南和广西南宁公安机关分别组织拍摄相关内容。演示片体现了领导机关和基层一线的紧密配合,专家与民警的密切协作,是各方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

    70分钟的演示片梳理出查验居民身份证、对“医闹”事件的处置、对群众围观拍摄民警现场执法的处置、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等10余个具体执法情形,涉及治安管理、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通过一线优秀民警的视频实战演示,对于民警在一线执法时“应该怎么做”、“如何规范做”,给予直观清晰的解答,提出明确规范的要求,可以有效解除一线民警的执法困惑;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需要群众依法支持配合的方面,让群众明白面对民警执法时自己“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对居民身份证的查验。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了民警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五种情形。一方面,民警要依法依规进行查验,明确查验范围,增强针对性,减少随意性;另一方面,公民有配合查验的法定义务。对公民没有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民警可让其提供居住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以让其提供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供民警通过手持终端等方式查验。群众对查验居民身份证工作不理解的,民警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做好解释工作;若查验对象拒不配合民警查验情节严重,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或者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可以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处理;有违法犯罪嫌疑而身份仍然不明的,依法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对实行现场管制时拒绝查验身份的,可以依法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对“医闹”事件的处置。近年来,医患矛盾较为突出,一些本可以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的医疗纠纷,却发展成以“医闹”来解决的怪现象,严重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害广大患者就医权益。对暴力伤医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在处置“医闹”事件时,出警时要配备必要的出警装备,对正在发生的暴力伤医和破坏医疗办公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果断制止,坚决防止在民警到达现场后仍继续发生伤害或公然侮辱医务人员的情况。在患者亲友等滋事扰序的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前,不得进行案件调解。

    对群众围观拍摄民警现场执法的处置。民警在现场处置中,既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又要坚持依法依规正常执法,维护执法权威。对交警道路交通执法、民警治安巡逻、一般性执法等公开执法,群众可以拍摄,但拍摄者不得干扰民警执法,也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拍摄者与现场需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应保持3米以上距离,最近不能少于两臂距离(约1.5米),不得越过警戒线拍摄,不得进入巡逻检查中心区域进行拍摄。对以监督执法为名拍摄,干扰、挑衅民警执法的,民警按既定程序执法,同时对拍摄者予以口头警告,警告无效的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处理。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恐怖活动等案(事)件现场,或者涉及他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活动的,不得拍摄(包括利用无人机拍摄),民警要通过口头、广播、举牌等形式明确告知围观群众不得拍摄;群众已经拍摄、获取的上述音视频、图片等资料,不得外泄、传播,可自行删除,也可交与警方,擅自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常见问题处置。当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一些地方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普遍,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前期宣传发动要广泛到位,整治工作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或多次违法的坚决查处并罚款处罚,对确实不了解通行规则或违规搭载儿童等轻微交通违法和老弱病残孕的违法当事人则以教育为主。视频演示会还规范体验式教育必须坚持合法、自愿、科学的原则(不伤害人格尊严,不伤及人体健康),采取观看警示片(图片)、抄写交通法规、现场学习讲解和交通安全体验式再教育等方式进行。

    ……

    一个个典型案例剖析、一场场实战场景模拟,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演示片为百万公安民警上了一堂生动直观、很接地气的执法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长期任务,又是紧迫课题,永远在路上。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部党委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持之以恒地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久久为功,大力推进、全面深化,继续通过视频演示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坚持从严从细,强化实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和各项安保任务中展现出良好的执法素养和职业形象。

    视频演示培训会通过视频系统开到公安基层所队,全国公安机关除值班备勤外的全体民警参加。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拍摄者不得干扰民警执法,也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拍摄者与现场需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应保持3米以上距离,最近不能少于两臂距离(约1.5米),不得越过警戒线拍摄,不得进入巡逻检查中心区域进行拍摄。对以监督执法为名拍摄,干扰、挑衅民警执法的,民警按既定程序执法,同时对拍摄者予以口头警告,警告无效的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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