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宿松县从各乡镇在编公职人员中选拔22名优秀干部担任乡镇扶贫专员,进一步增强基层扶贫工作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立足优中选优,严格选拔标准。 把干部特长和乡镇实际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严格标准要求选派。一是注重党性强、作风正,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干部选出来;二是注重经验足、能力强,把熟悉 “三农” 和脱贫攻坚工作,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干部选出来;三是注重能吃苦,乐奉献,把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的干部选出来。在个人申请自荐、乡镇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商定后确定人选,所有专员均不安排在原乡镇,全县进行统一调配。 立足职责任务,突出核心目标。 乡镇扶贫专员派驻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县级领导干部对包保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主要是协助乡镇联系县级领导干部督查指导乡镇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反馈扶贫工作动态。每月25日向所在乡镇联系县级领导干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汇报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动态。二是督促重点工作落实。督查指导乡镇、村落实关于小额信贷、农村畅通工程、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及其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工作。三是指导规范内业资料。督促乡村完善 “四项清单”、“一户一档” 等内业资料,确保完整反映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施策、收入增长过程。四是督促脱贫工作宣传。加强脱贫业务指导,督促指导乡村通过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积极宣传脱贫成效,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立足量化管理,实行动态跟踪。 乡镇扶贫专员管理考核工作参照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执行。一是年度单独考核。乡镇扶贫专员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单独进行。年度考核按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考核占60%,任职乡镇考核占40%比例合成考核结果。对考核不称职的扶贫专员按照程序召回调整,由原单位重新选派。二是日常量化积分。乡镇扶贫专员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全职到派驻乡镇工作,参与乡镇考勤,县委组织部每月进行电话查岗,在岗情况与考核挂钩。对乡镇扶贫专员日常管理积分进行 “一月一评”,日常管理积分占年度考核30%。三是加强基础保障。乡镇扶贫专员任职期间保留原编制、职务和身份,与原乡镇同级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乡镇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确保乡镇扶贫专员派得出、留得住、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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