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捐的衣服去哪里”的回复 “天涯滔懂”网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公益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关于你在宿松百姓论坛上发的《我们捐的衣服去哪里》的帖子现回复如下: 7月14日上午,在看到论坛上《我们捐的衣服去哪里》一贴后,我局即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股室人员立即对该帖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当天下午我们实地查访了我县几个小区(帖子上未指明具体小区名称),但现在没看到捐物箱。根据帖子上提供的图片内容查找,募捐活动由“潜江市博爱助困慈善款物发放中心”发起,我局通过与潜江市民管局(0758-6249319)联系,了解到该中心已在潜江市民管局登记注册,法人为赵加银。 《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方式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潜江市博爱助困慈善款物发放中心”在我县小区设置募捐箱开展公开募捐,募捐活动未在我县民政部门备案,我局已于潜江市民管局联系,潜江市民管局将发通知要求该中心规范募捐活动,开展募捐活动前及时到当地民政部门备案,当地民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募捐活动。
宿松县民政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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