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杂谈,爱是你和我同志的帖子《九姑一村民辱骂侮辱他人遭行拘三日》
九姑胡某,不知是不是村书记?不管是村委会,或是支委会,都有点家长作风——讲不听就对骂,对骂就侮辱了人格,就拘留人家。
许多地方,本来属于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员会管村民的纠纷,却出现了村党书记来管村民的纠纷,跟本就不是党政分开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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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位提出用大学生当村领导,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构想!顶赞一个!
村有两委,即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委员会,我想这位先生是讲村民委员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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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如果从大学生中派村民委员会领导,
第一需要有大学培养村级管理技能的大学生专业。
这个提法很好,
再上一级有培养乡镇一级管理技能专业,
再上一级有培养县级管理技能的专业,
这样各级政府,就不至于外行领导本行,致富就有依据。
第二,直接派遣大学生做村民委员会领导,不符合由村民自治选举和被选举格式,
本人在这位先生提出大学生村官的基础上,加上一句,回乡大学生,从有村管理专业知识的大学生中,选举出村民委员会成员,代替顽固家的长制的村委会领导。
(至于党内各级干部,属于组织内部政治考核,本人不参加讨论,)
只觉得,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不应该假装调停村民纠纷,说理不服后,便投入对骂,然后报警,说侮辱了人格,让村民被拘留。那种极其霸道的怪现象,久而久之,会影响形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