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1:30分左右,一男子爬上人民西路浙商大酒店对面一栋民房的5楼,声称要跳楼情绪十分激动。 孚玉派出所、特警大队、消防官兵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进行救援。现场只见男子爬上5楼的阳台外边不停的叫喊,情绪激动。孚玉派出所的民警站在阳台上一边安抚男子不要激动,一边告诫男子身处的位置很危险,不要发生意外。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男子情绪开始冷静下来,随后被民警带离现场。 据了解:声称跳楼的男子刘某是江苏人,前段时间来宿松朋友处玩,由于一直没有回去,随身带的现金也被用完了。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刘某9月1日以3.5万元的价格将自己开过来的小车抵押给朋友的朋友安某,约定2个月内拿钱来取车。到期后刘某如不能按期拿钱来取车的话,该车则是以转让的方式给安某,双方签订了转让手续。
进入11月份以来,刘某一直没按期取车,安某为收回借款,则将车子转卖出去。当刘某来取车时,发现安某已经将车子转卖出去。为此,刘某多次找安某索要车子无果,11月23日刘某前往孚玉派出所报警。 孚玉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刘某双方签有协议,属于经济纠纷,应去法院起诉。23日下午,刘某前往法院时,找到一律师咨询,律师了解情况后告知刘某,双方的协议写得十分清楚,这个官司赢的可能性非常小,且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段。为此,刘某十分着急。
24日下午,刘某见要回车子的希望渺小,但又不愿意放弃,于是采取以跳楼的方式扩大社会影响,换取大家的同情和支持。
目前,刘某被孚玉派出所带走,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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