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皖西南医院不规划审批、套取医保谁来管?”的回复
一、景隆医院是2010年2月由我委批准设置的一级专科医院,皖西南医院是2017年5月我委批准同意由门诊部升格为一级医院,这二所医院的设置和审批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我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得到省卫计委督查组的认可。 二、我委高度重视对民营医院的监管,一直采用明查暗访的方法,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查处并责令纠正,对查出违规的收费从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款中即时扣回并予以处罚,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三、4月初我委接到群众对皖西南医院和景隆医院的有关投诉举报后,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于4月9日立即组织专班对皖西南医院和景隆医院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全县其它民营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对相关医院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皖西南医院、景隆医院及相关医院限期整改。4月23日我委又会同省卫计委专项督查组,对皖西南医院和景隆医院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实了其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 四、根据我委组织的督查以及与省卫计委联合突击检查中发现皖西南医院和景隆医院的挂床等违规行为,经2018年4月26日卫计委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暂停宿松皖西南医院、景隆医院新农合定点医院资格,视整改情况再决定是否恢复其定点医院资格。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挂床住院导致的违规补偿金予以全额扣减和处罚。 (三)由县卫生监督所牵头、委综合监督室、县新农合局、委医政股参加,再次组织全县民营医院专项整治,并建立健全民营医疗机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从5月份起,委党组会议每月听取一次民营医院监管情况汇报,确保监管到位。 (四)由县卫计委约谈皖西南医院、宿松景隆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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