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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维护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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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宿松县许岭镇碎石村村民严成群,2019127日晚10点左右,我在碎石村委会办公室村委书记,村主任朱成旺在场情况下,遭到朱皖泉(宿松农商银行许岭支行行长,许岭镇人大代表,许岭镇碎石村周民组人)及张敏(宿松县农业银行工作人员,许岭镇滴露村人,系朱的外甥)等多人围殴,严重侵害了本人的人身安全权,报警后处理未果。
      事情的起因经过如下:
      2018年清明节期间,朱皖泉(以下简称朱)要求我为其逝世母亲雕刻石碑,支付人民币3300元(石碑2500元,石棺800元),安装石碑时朱对产品不满意,携人砸坏石碑。后朱要求我退还2500元,我同意退还2000元,但朱不同意。朱皖泉提前通过中间人放话要叫人打我,这是提前预谋好的。201912710点左右,朱某电话邀约我到碎石村委书记办公室协商解决此事,我立即赴约,刚走进书记办公室,朱皖泉一伙7人就侮辱我,言语不堪入耳。我随即表示要离开,在朱某的授意下,主要肇事者张敏拦住我,一脚把我踢翻在地,随即一群人围殴殴我。当着村委书记和村里领导成员围殴我,并且村委干部没有主动报警。随后我打电话报警,并由亲属带离现场。当场我表示愿意退还石碑2000元钱,但是被围殴的事情却没有人为我主持公道,在村委书记办公室被村霸围殴后,本人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感到深深的恐惧,目前本人正在县人民医院积极接受治疗,对方没有一个人出面给出答复结果。
      现场处理的结果是:1.我赔付对方2000元钱;2.住院的医药费由本人自己自行支付。对于这种调解结果我完全不能接受,鉴于对方背景很大,一直没人为我主持公道。
      请求为一个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主持公道,还农村一片蓝天。



 楼主| 发表于 2019-2-3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人真事,希望大家转发,护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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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装石碑时朱对产品不满意",请说明一下为什么不满意,在农村给去世的父母安装石碑是件大事,如果触及人家底线挨打算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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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9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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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显然,该事件有两个法律问题:
    1,对石碑质量的纠纷;
    2,朱某等人对严某的殴打。
    对“1”,村干只有调解的义务;没有裁定的权力。所以,对“1”,双方在协商不成,应当通过诉讼解决。
    对“2”,显然朱某已经涉嫌故意伤害。而朱某有强势身份,在当地有广泛的人际关系。所以,希望在当地派出所得到解决,难以实现;所以,当事人应当向宿松县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予受理,则可以向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司法监督;或在收集,固定证据后,直接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起诉。
    同情你,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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