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流拍后,今天上午9时,安徽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受贿物品再次在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记者注意到,之前起拍价为720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本次起拍价已经降至648万元。 拍卖页面截图 据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此次拍卖标的包括百达翡丽牌手表1块、香奈儿牌项链1条。物品所有人:程瀚。其中,百达翡丽牌手表的起拍价为648万元、保证金为65万元、增价幅度为3万元;香奈儿牌项链的起拍价为3万元、保证金为3000元、增价幅度为300元。 今年7月15日至7月16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程瀚一案所涉物品共19件进行公开拍卖,其中包括评估价800万元、起拍价720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一块。拍卖结束后,此块手表以及评估价3.5万元的香奈儿项链流拍。 蚌埠中院此前公告的 19件物品拍卖详情 ↓ 此前报道 程瀚,1963年11月生,1985年7月大学后进入安徽省公安厅工作。2006年至2015年2月,程瀚先后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合肥市副市长、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等职。在此期间,程瀚利用担任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在大肆受贿的同时,程瀚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案件,帮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2018年7月13日,蚌埠中院依法作出判决:程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对程瀚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程瀚当庭提出上诉。程瀚及其辩护人上诉提出,原判认定收受贿赂与事实不符、其构成徇私枉法罪证据不足,原判量刑过重。 2018年11月9 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依法维持此前蚌埠中院对程瀚受贿、徇私枉法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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