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午9时20分许,在县城人民路世纪华联超市附近,因等人要临时停车,一时找不到停车位,看到别的车辆也停在路边,我就把车也停在那里,打开双闪,人不下车,以便随时挪车。不久,一交警来到我车边,伸出手:“行驶证和驾驶证”。我交出二证后,交警手一指:“把车开到那里”。我四处张望,未找到可停车的地方,就问:“开到哪?”交警已走远,说:“岗亭边”。我立即把车开过去,未找到停车位,就按交警指令把车停在路边,赶紧去追上交警:“你把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扣了,是什么意思?”交警:“你到岗亭去”。我又跑到岗亭,问坐在岗亭内交警:“我的驾驶证和行车证?”交警:“违停,罚100,扣0分”。我申辩:“我人未下车,车停在白色实线和街沿石之间,街沿石没有刷黄漆”。交警:“违停超过3分钟,这里全路段禁止停车”。我:“说我超过3分钟,你有什么证据?”交警:“如果不服,可以申诉,到时我们会调路边监控。”这么复杂,我认罚。交警搞了一通操作,要求我签字,我说:“你有证据,还要我签字?”交警:“签完字,把证拿去。”为了证,我签字。签完字,拿到证,我说:“你们交警这样执法有问题。”交警:“你可以讲。”我:“他说我违章停车,又指挥我违章停车”。交警:“你不能这样说,交警叫的。”呵呵。 这事本来也就过去了,不想再提起,但我想起我县4月29号才开完营商环境大会,各级领导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说是百法设尽。作为一名宿松人,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文明法治的环境里。回想起这件小事,还是想就此谈谈个人看法:一是过度执法。在合肥火车站,我也曾等过人,交警把车窗敲开,“同志,这里不能停车,请到前方找停车位”。不对比就没有区别,我们的交警就只知道罚,而不知道纠。二是选择性执法。当时一起违停的,至少有三部车,交警也看到了。其他车上没有人,我倒霉,我碰上,我受罚。三是文明执法。事后我查了一下,对违章停车,法律没有授权交警扣证。可以摄录取证,通知处罚。第一个交警只知道伸手要证,既不告诉扣证理由,也不告知如何处理,更不出示扣证手续,扣证后,指挥违停,然后头昂八尺,扬长而去,逼着别人去逐他,一身痞气;第二个交警,利用扣到的证件,逼人认罚、签字,手段高明。哪个人为了100块钱去跟他搞什么申诉?能立即拿回证件,早些去办自己的事,哪个还去较真不签字,正常人的这些心理,被他利用得淋漓尽致,确实比第一个有水平,那就是霸气测露!另外,我全程专门留意了一下,两个交警胸前均无警号。 我也曾与不少外地客商打过交道,人家对我们的营商环境,其实要求也不高,绝大部分只是要求一个地方的各个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一切事情都可以在预设的法律条件下进行。许多本想到宿松投资的客商,在宿松转了一圈,一句话不说就打道回府,只说明我们的窗口单位实在有很多应该改进的地方,那种穿着制服,一身冷硬横,真是“老虎不吃人,样子看不得”。 公安交警,作为路面上的窗口,一定要时刻牢记你们上级的要求: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