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6月30日至9月20日,对县委宣传部等15个单位开展巡察,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司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委统战部、县编办、县东北新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县统计局、县招商中心、县公路局、县105国道治超站。 二、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设立地点见各巡察单位公告。 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56900454 电子邮箱:ssxwdyxcz@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91334 电子邮箱:ssxwdexcz@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82344 电子邮箱:ssxwdsxcz@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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