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宿松新城管委会能还路于民,方便于民”的回 复
“栀子花香”网友:你于2020年8月2日发帖反映新城花园B20号楼的出行问题,现回复如下: 1、宿松县东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的修建性详规是经宿松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批复(《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北新城棚户区改造(暨安置区建设)修建性详规暨建筑设计的批复》(松政秘[2014]11号)),该规划履行了法律程序,项目的建设也是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2、贴中所称的“文化墙及预设车位”为规划中的小区围墙及停车位,下图为规划文本上截图。安置户选房时,管委会制作的安置区沙盘模型上也是按规划设置。在B20楼北侧70m处即为小区主出入口,出行并非不便。 感谢你对东北新城建设的支持,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新城规划建设科联系(0556-787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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