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望江纪检监察网消息:经安庆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望江县委批准,望江县纪委监委对县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正科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执行庭庭长陈向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向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犯罪。 陈向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经望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望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向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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