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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脸不认账 从一起事故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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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4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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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号晚上8点多,骑车经过雷公岭古塔路,当我骑车途经绿蒂超市那条路的时候,由于没有路灯,路面比较黑,当我在路边正常行驶的时候,突然发现前方一辆电瓶车占道停在路边,于是急忙刹车。正在这时,后面一辆与我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的电瓶车直接追尾撞上,电瓶车的前轮从我脚上碾压而过。由于当时心里紧张,对自己的车和脚也没有仔细检查,觉得也就一辆电瓶车的前轮压过去而已,不会有大碍。
      事后,那个追尾压我脚的人道歉态度也挺好,于是让他留了一个联系方式后,也就没有再追究了。
      当晚,回到家后感觉脚有点痛,于是打电话联系那个人,说麻烦他明天能带我去拍个片子,没有想到的是,事过不过半个小时,这个人就翻脸不认人,说我撞了前面的车子,自己崴了脚还来讹他。

       当时,真是震惊三观!遗憾的是事发时我没有报警,而且又自行撤离了现场连证据都没有,也只能任由他颠倒黑白的胡说八道了。
      这是我第一次碰到这种人,事前一套,事后一套,真是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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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本来就在气愤中过去了,但我想想还是写出来,为什么呢?
      ①为了警醒自己。
      无论什么时候,遇见类似的事情,不管事故的大小和伤势如何,都应该报警处理,既让110有记录,又让警察佐证,不让这些没有信誉的人有一点说谎和逃避责任的机会。
      其实,在那个人的态度完全变了后,我愤怒的拨打了电话向警察报了警,由于没有证据,事发路段没有灯光,又是监控盲区,以致无法调查而不了了之。
      ②为了提醒他人
     不希望有人碰到我这种情况,如果有 ,我作为前车之鉴,请不要轻听肇事方的漂亮话和客气话,因为这些话里或许就是套路,如果没有留下证据,事后他们根本就不会不认账。所以,遇见事故,
无论如何一定要先报警。
     
政府改善交通设施
      希望政府等有关部门能够改善那里的路灯、监控等交通设施,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因为那条路经常发生意外。
      ④临街居民不要乱停乱放
      车辆乱停乱放,本来就是违规行为。而该路段的一些商家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自己的车和客户的车随时来随时停,有些时候甚至停在了马路中间,不仅造成了交通拥堵,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发表于 2021-7-15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件有三个关键点:
   1,楼主的脚伤明显是压伤,而不是崴伤;按照肇事者的说法,即使是楼主追尾前车,绝不会形成如此压伤。
    2,肯定,楼主的电话记录在半个小时前,没有肇事者的电话;而半个小时后,楼主能够主动打电话给肇事者,这就说明这个电话号码是肇事者留给楼主的。
     3,按照肇事者的说法,如果是楼主追尾前车,那前车主为什么没有报警?
         况且,既然肇事者称是楼主追尾前车,起码就证明肇事者在现场。
         
   据此,证明:楼主所说事实具有关联性、真实性;而肇事者的说法显然存在矛盾;特别是关于楼主有肇事者的电话号码的事实。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事故现场可能有见证人,所以,经过走访,可以寻找到见证人。
    总之,经过行为逻辑分析、经过走访,完全可以查明事实;可惜,警方仅从一般的肤浅思维、甚至是懒惰的思维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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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交通事故本就是一个动态过程,所以,人们不能仅仅从事后的定格画面来认定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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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5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丫头你是善良被邪恶上了一课:早有一个70多的老人把60多的老人撞死,然后逃逸。 看来你消息不灵通,凡事不过当前,你这么就把人家放走,而不是当即到医院拍个片子,以防骨折或骨裂后患无法找到当事人。果不其然,被现实狠狠的教训了一次。
   其实撒谎是介于诈骗和霸凌之外,好像是一种法治的真空或者边缘地带。这也是很多人说的宿松人素质差,这个问题没有办法严惩,所以谁会玩神,谁自在逍遥。越是老实,越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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